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第一屆「中正文學獎」徵文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閱讀精進年實施計畫。
(二)本校中長程教育發展計畫。
(三)本校提升閱讀能力實施計畫。
二、目的
促進學生閱讀風氣,並鼓勵學生融入生活之學習與生命之體驗,進而樂於以文藝創作方式進行表達、溝通與分享,藉此提昇學生國語文能力,並同時發掘與獎勵學生創作人才。
三、徵文主題
主題為「書寫中正」,作品內容須與本校之人、事、時、地、物等有關。
四、徵文類別及篇幅格式
(一) 新詩類:以15 -- 40行為限
(二) 散文類:1000 -- 3500字
篇幅及格式不符規定者,不予評選。
五、辦理方式
(一) 初賽
1.至本校網站自行下載活動報名表(附件一)及稿件格式(附件二)繕打參賽作品,於截稿日期前繳交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
2.繳件內容:含報名表1份、作品一式3份及報名表和作品兩者之電子檔。
3.收件日期:自100年9月1日至100年9月9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4.獲選入圍參加決賽名單於100年9月26日公布。若同時入圍散文類及新詩類者,只能擇一參加。
5.初賽僅為資格賽,不列入決賽成績計算。
(二) 決賽
1.日期及時間:100年9月28日13時15分至14時45分(90分鐘)
2.地點:本校五樓會議室
3.寫作題目當場公布,參賽者一律使用學校提供之稿紙,參賽者需自備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可使用修正帶(液),不得攜帶字典、工具書或其他參考資料。
六、評審方式
(一)初賽、決賽均聘請本校國文科教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作品如未達標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
七、獎勵方法
(一)凡得獎者,將公開表揚並頒發獎金及獎狀。
(二)各組獎額及獎金如下:
1.新詩:首獎1名 |
圖書禮券2,000元 |
獎狀乙張; |
優選2名 |
圖書禮券1,200元 |
獎狀乙張; |
佳作若干名 |
圖書禮券 600元 |
獎狀乙張。 |
2.散文:首獎1名 |
圖書禮券4,000元 |
獎狀乙張; |
優選2名 |
圖書禮券2,000元 |
獎狀乙張; |
佳作若干名 |
圖書禮券1,200元 |
獎狀乙張。 |
八、得獎名單公布日期
100年10月21日於本校網站及教務處公布欄揭曉得獎名單。
九、注意事項
(一)各文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且字數若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二)參賽作品以自創且未在校內外任何徵文比賽中入選與獲獎者為限,同時亦必須未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網路上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追回獎金、獎狀。
(三)參賽者可同時參加二項文類徵選,但每項以乙篇為限,入圍決賽時需擇一參加。
(四)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A4紙張直向橫打,題目以新細明粗體 14號字、內文以新細明體 12號字繕打(詳見附件二),列印3份連同報名表1份及報名表和作品兩者之電子檔送件,恕不退件。
(五)參選者請於報名及投稿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於內文書印作者姓名。(一件作品請附一張報名表)
(六)參選作品如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七)如逾時或未依規定報名或投稿者,恕不予評選,報名者不得異議。
十、經費:由本校學生家長會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十一、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十二、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