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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書香存摺 實施要點

100.4.19訂定(105.12.22校正)

 

一、 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閱讀精進年實施方案

 (二)本校提昇閱讀能力實施計畫

二、 目的:

     (一)培養學生閱讀優良圖書習之習慣及興趣。

     (二)提昇學生語文及表達能力,營造閱讀氛圍,增進校園書香氣息。

三、 主辦單位:各處室

四、 參加對象:全校學生

五、 方式:

(一)凡閱讀書籍後,填寫閱讀筆記經任課教師或導師批閱,繳交1篇可認證5點。

(二)參加本校閱讀相關活動者,由承辦單位給予集點認證,點數依各活動實施計畫訂定之。

    (三)集滿50點,頒發「中正書香學士」證書;集100點,頒發「中正書香碩士」證書;集滿200點,頒發「中正書香博士」證書。

    (四)為鼓勵學生閱讀,獲頒證書者,另提報敘獎以資鼓勵。獲頒「中正書香學士證書」者(集滿50點),即可獲得嘉獎兩次;獲頒「中正書香碩士證書」者(集滿100點),即可獲得小功乙次。凡獲頒「中正書香博士證書」者(集滿200點),即可獲得小功兩次;點數可跨學期累記,敘獎額度得重複。

    (五)為鼓勵學生繼續閱讀,已取得中正書香博士證書者,如再集滿200點,則再頒發博士證書,次數不受限制。

六、 本實施要點經陳  校長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