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肝B、C 健保照護您
撰文/丁彥伶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審及藥材組技正何小鳳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務管理組專門委員陳真慧
諮詢/高雄長庚醫院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盧勝男
「肝病」可說是臺灣的國病,但不少民眾不僅不知自己是否感染或帶原,甚至有半數以上的患者未積極治療。健保署為了加強照護B、C肝炎患者,除了擴大給付B、C肝炎治療範圍,藥品給付亦延長至36個月,讓病患不致因經濟關係而中斷治療,近來更放寬醫師資格,使偏遠地區患者不會因為找不到專科醫師而放棄治療,大大提高了患者就醫的可近性。
提到肝炎防治,臺灣除了是全世界首推新生兒接種B型肝炎疫苗的國家,也是第一個全面實施接種的國家。尤其在73年全面實施接種疫苗後,同年7月以後出生的寶寶,帶原率已成功降為1%以下。然而在73年以前出生的國人,B型肝炎帶原率仍有15%到20%;而據研究,感染C型肝炎者也有近60萬人,凸顯出國人罹患B型肝炎帶原加上C型肝炎感染者仍有三百多萬人。
B肝帶原和C肝病毒感染最可怕的後果,是導致肝硬化,甚至是肝癌。為了保障全民健康,健保署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加強肝炎防治計畫,擬訂了「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B型及C型肝炎治療計畫」,希望藉以鼓勵醫療院所主動發現、追蹤病例,並讓加入計畫的病友享有每半年免費一次腹部超音波及肝功能檢查的權益,藥品給付更擴大至36個月,以提高B、C肝炎患者的照護品質。
降低與消除病毒是控制之鑰
高居國人十大癌症死因第二位的肝癌,80%?90%是由B型肝炎病毒所引起。高雄長庚醫院胃腸肝膽科主治醫師盧勝男指出,病毒性肝炎的進展,是慢性肝炎、肝硬化、肝癌三部曲,尤其是C肝病毒感染。
C肝病毒的特性是對患者的肝細胞進行持續性破壞,C肝患者的病程平均約20年會形成肝硬化、30年形成肝癌,因此建議C型肝炎患者一旦發生肝機能異常,就應該要開始治療。而B型肝炎雖然病毒的侵犯屬於一波波的方式,致癌病程比較難以預測,但由於高致癌率,甚至可能發生猛爆性肝炎而致命,因此也需要及早治療。
不過,早期肝硬化、肝癌幾乎沒有症狀,因此定期到醫院追蹤B、C肝炎,接受超音波及肝功能檢查非常重要。目前降低或消除病毒是控制B、C肝帶原病變唯一的方法,而病毒量的檢測,也是用來判定B、C肝患者接受健保給付治療的標準。
基於B、C肝炎藥物治療的有效性在於降低病毒量,倘若藥物有效,在肝炎患者體內應該是測不到病毒的狀態,因此參加計畫的醫事服務機構應該將個案資料及病毒量的檢驗結果上傳到健保署。
藥品給付延長至 36 個月目前B、C肝治療的藥物組合有很多種,主要以口服抗病毒藥品或注射免疫抑制劑干擾素治療。以B肝來說,健保給付
在治療B肝的口服抗病毒藥品就有干安能(Zeffix)、干適能(Hepsera)、貝樂克(Baraclude)、喜必福(Sebivo)與惠立妥(Viread)等多種,以及長效型干擾素注射劑珮格西施(Pegasys)。過去口服病毒藥物原僅給付18個月,如今已延長至36個月。倘若使用第一線口服抗病毒藥物出現抗藥性時,「合併救援治療」原來只給付第二線藥物治療,如今亦可同時給付原第一線藥物再加上第二線藥物治療3年或再使用干擾素治療1年。例如:原來使用干安能,若發生抗藥性時,則可以給付干安能併用干適能治療,以干適能的使用時間計算,最長3年。
至於C型肝炎的藥物給付,有別於原給付16至24週的固定療程作法,健保已調整成依病患病毒在治療期間對藥物的反應,來決定整個療程之給付。治療有效者藥物給付可延長至48週,
且第一次治療24週後復發者,可以給予第二次治療。
中斷治療即失去健保給付
基於B、C肝炎療程每一階段都不短,若中斷治療可能前功盡棄或產生抗藥性,且藥物費用昂貴,健保署提醒民眾,接受治療的病患,宜在同一位醫師之療程中完成,每位個案僅能使用一個療程,一旦中途放棄或中斷治療超過1個月,就會喪失參與計畫治療的權益,失去健保給付治療的機會。
除非病患因懷孕、符合長期用藥規定,或因其他治療因素等經專業醫療評估必須暫時停藥者,則不在限制內,若要重啟療程,則必須重新計算。特別注意的是,如果因工作、遷移等因素需做轉診接續治療時,必須先由原來負責治療的醫師先上網辦理轉出程序後,再由受理轉診的醫師上網辦理轉入程序,接續療程。而為了避免病患因中斷治療超過1個月,喪失治療權益,原負責治療與接續治療的醫師也應儘速執行轉介程序。
放寬醫事資格就醫更便利
過去臺灣的B型和C型慢性肝炎患者之所以難以及時得到適切的治療,其中一項原因,就是偏遠地區缺少符合收案及提供藥物治療資格的醫師。由於多數抗病毒藥物可能會引發併發症狀,需要有治療經驗的專科醫師判斷;同時不少B、C肝治療藥物價格較高,給付對象也必須符合收案要件,因此過去肝炎治療計畫限定具消化系專科的醫師才可收治這類患者。
盧勝男認為,全臺灣符合提供藥物治療資格的醫師約有三分之二在北部,但是約有三分之二的慢性B、C肝患者居住在中南部,許多病患因為找不到能收治B、C肝的專科醫師,導致就醫意願低,失去救治的機會。
有鑑於此,健保署於今年2月放寬收案醫師資格,只要醫療院所具有消化系內科或消化系兒科專科醫師的醫院,醫師資格亦符合消化系內科專科醫師、消化系兒科專科醫師、血液病內科
專科醫師、腫瘤內科專科醫師,以及癌症相關科醫師及符合器官移植手術資格的專任或兼任專科醫師;在肝病風險高且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偏鄉及山地離島地區,若具有消化系內科或消化系兒科兼任專科醫師的基層院所,也可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B型及C型肝炎治療計畫」。
肝炎治療掌握先機
盧勝男表示,臺灣肝炎治療的另一困境,在於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帶原者,以致於在需要治療的患者中,只有7%到10%接受治療,所以民眾也需要接受篩檢,以瞭解自己的健康狀況。
有鑑於目前B肝控制率可達90%以上,而C肝患者使用干擾素也約有7成的治癒率,未在給付範圍中的新藥,治癒率更高達95%以上。加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民國100年起,針對55年後出生的人,提供終生一次免費檢查是否有B、C肝病毒帶原,民眾應抓緊機會參加篩檢,及早發現,正確用藥,就有機會治癒。
盧勝男提醒,在健保署提供慢性B、C肝炎患者照護計畫中,患者每半年還可享有腹部超音波及肝功能檢查的權益,有助於掌握病況,預防肝病變,一旦肝功能發生變化,只要抓緊治療時機,使用抗病毒藥物,就能避免肝癌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