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使用綜合感冒藥_教案2015-07-01

宣導影片-全民健保永續經營-全民健保真偉大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ohzXuvxRPs

全民健保宣導.ppt

c004
2015-09-15

全民健保宣導.ppt

正確用藥四步驟

c004
2015-07-24

正確用藥四步驟 
每當看完病領藥回家之後,很多人習慣隨手把藥物放在飲水機旁、客廳、書桌或汽車裡,但卻容易忽略了,藥品跟食品一樣,萬一儲存不當,很容易就會變質而造成身體不適喔!

每當看完病領藥回家之後,很多人習慣隨手把藥物放在飲水機旁、客廳、書桌或汽車裡,但卻容易忽略了,藥品跟食品一樣,萬一儲存不當,很容易就會變質而造成身體不適喔!

您知道該如何正確使用及儲存藥品才能確保藥品療效、安全及品質嗎?食藥署提醒大家,使用藥品與儲存要注意以下四個步驟:

.服用藥品前應詳閱藥袋標示或藥品說明書:從醫療機構領回的藥品,應確實遵照藥袋標示使用;自藥局購買的指示品,建議先向藥師問清楚藥品的使用方式,並依照藥師指示與藥品說明書正確使用。此外,建議保留藥袋及藥品說明書,當不清楚如何使用時,就可以參考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說明。

.注意用藥後的身體情況,如有不適,儘速就醫:服用藥物期間如果出現身體不適,或服藥後病情沒有獲得改善,建議您應儘速就醫,以減低藥品不良反應的風險,避免延誤治療。食藥署提醒民眾,請勿長期服用自行從藥局購買的指示藥品。

.藥品儲存應避光、避濕及避熱,並分別保存:藥品建議放置在原有的包裝內,且存放在乾燥、陰涼的環境,例如:暗處的抽屜。不可存放在潮濕、悶熱或陽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如浴室、廚房、窗邊等。內服及外用藥最好分開保存,以免混淆,且應該與食品分開保存,並要存放在兒童不容易取得的地方。

.確認保存期限:民眾常誤以為藥品包標示的保存期限為藥品的使用期限,卻沒有考慮到藥品開封後已經不是原本的儲存情況,藥品包裝標示的保存期限是指在未開封情況的保存期限,藥品只要開封與外界空氣、濕氣接觸,就會縮短其保存期限。因此,已經開封的藥品,服用前應注意是否有變質,例如錠劑變色、膠囊變軟、糖衣融化等情況,如果三個月內沒吃完,建議就不要再使用了。此外,從醫院領回來經分裝的藥品,如果當次沒有服用完畢,也建議您要丟棄,不要再使用。

 

用藥指導服務 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

文/藥劑部台北總院張雅惠藥師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有效推廣民眾正確用藥教育之知能,2015年於全國北、中、南、東及離島,設置26家「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馬偕紀念醫院藥劑部是其中一員,負責大台北地區社區民眾之用藥安全教育模式開發及相關推廣計畫。

 

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提供可近性的藥事照護服務,讓民眾瞭解藥事人員的專業及藥事照護服務的重要性。馬偕紀念醫院藥劑部並深入社區關懷據點,教導民眾如何正確使用藥物,避免受藥物廣告誘惑及不正確地用藥。

 

本院「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設置於台北總院一樓藥劑部的藥物諮詢室,提供各項藥物諮詢服務,包括特殊劑型操作指導、抗凝血(劑?)注意事項及特殊病人用藥指導(如:視障者的點字貼紙等),並備有各項藥品衛教單張、正確用藥教育宣導等供民眾索取。亦設置藥物查詢機供民眾查詢藥品外觀、用途、注意事項。

 

民眾有任何用藥問題,現場都有專業藥師提供諮詢服務,另外也可以透過網路或24小時藥物諮詢專線:(02)2543-3535轉2291,歡迎民眾踴躍詢問。

 

同時,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亦肩負培訓正確用藥教育種子師資、舉辦創意教學活動、接受各團體與本資源中心結盟,共同推動民眾正確用藥知識等任務。

 

今年主題為正確使用「綜合感冒藥」,綜合感冒藥只能緩解症狀,不能殺死病毒,亦不能預防感冒;且市售綜合感冒藥為多種成分的複方,應在醫師或藥師指示下使用,以免發生重複用藥或交互作用。感冒用藥同樣要宣導的還有人認為感冒就一定要吃抗生素,但抗生素對於病毒引起的感冒是無效的,除非有次發性的細菌感染,否則感冒不一定要使用。

 

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會將民眾用藥相關的衛教訊息,融入創意教學活動模式與宣導文宣的發展設計中,結合各區藥事資源一起推動,進而減少健保及醫療資源的浪費。

 

結合婦幼關懷月辦理正確用藥推廣活動

 

 

例如每年的馬偕婦幼關懷月慶祝活動,便是藥師與民眾接觸的好管道。透過擺攤活動中藥師自行設計的戳戳樂遊戲,以一問一答方式與民眾進行互動,理解民眾的用藥觀念是否正確,並藉此導正錯誤的用藥行為。利用簡單的道具、新鮮有趣的方式,吸引民眾參與活動,就能有效宣導。

 

 

 

 

 

104年度「推廣校園正確用藥教育模式」計畫 「我家藥健康」小故事/行動劇比賽實施辦法

一、 背景說明 為落實校園正確用藥教育,鼓勵學校與藥師合作,提升師生、家長與社區民眾正確用藥行為,營造校園及鄰近社區用藥安全之氛圍,104年度將辦理「我家藥健康」小故事/行動劇徵選活動,展現校園正確用藥宣導的活力與創意。

二、 計畫目的

(一) 鼓勵學校與藥師合作,共同創作「藥健康小故事」與「我家藥健康」行動劇,以增能師生、家長與社區民眾正確用藥知能。

(二) 透過「藥健康小故事」與「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在學校與社區各項活動(如校慶園遊會、親子日等)的演出,及運用學校與社區媒體露出,傳達正確用藥觀念。

(三) 鼓勵學校結合家長與社區資源,針對家中常見的用藥迷思及錯誤用藥行為,發展推動「我家藥健康」正確用藥親職教育。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南大學

(三) 協辦單位:各縣市教育局(處)、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健康促進學校協會

四、 辦理模式 本次活動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南大學與各縣市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共同辦理,其分工及權責如下: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提供「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平臺,安排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提供相關諮詢。

(二) 開南大學:提供「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平臺,安排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提供相關諮詢。

(三) 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統籌該縣市甄選及培訓活動,安排104年度「我家藥健康」正確用藥教育活動各校參與等事宜。

五、 甄選方式(本年度共有2項全國性徵選活動)

(一) 「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

1. 活動目的:藥可救人,不當使用會害人,本活動乃徵集生活中因正確用藥而藥到病除,或錯誤使用而造成傷害的案例,以為發展衛生教育教材之生活資料。

2. 活動主題:請參賽者以描述自身或親朋好友正確用藥、藥到病除的經驗,或錯誤用藥(含毒品)造成傷害的經驗撰寫成短文或是小故事。例如: (1) 阿公阿媽吃錯藥 (2) 藥到病除 (3) 我家的好鄰居-社區藥局 (4) 我家的藥師朋友 (5) 陪同阿公阿媽逛藥局的心得

3. 參加對象:國內各國中以上學校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不限個人或團體。

4. 作品規範:600字內,可以圖片+文字完整呈現作品內容。

5. 參賽方式:參賽作品一律經由網路投稿,參賽者需於報名截止時間內將作品以WORD或PDF檔(不接受其他格式)上傳至活動網站(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並於活動網站填寫基本資料、作品名稱(20字內)等資料。

6. 活動期程 (1) 徵選時程:104年4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 (2) 評選時程:104年7月進行評選

7.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衛生福利部代表、專家學者3-5名共同進行評審工作。所有參賽作品將由執行單位,先就違反善良風俗,內容離題…等文章作初步篩選,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再由評審依評分標準評選。 8.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1. 主題掌握 50% 2. 劇情架構(組織性、推廣性) 30% 3. 創意呈現 20%

9. 得獎及得獎說明: (1) 得獎名單將於104年8月上旬公佈於活動網頁。 (2) 得獎名單公布後7日內,得獎者應連同作品介紹等電子檔資料及「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逕寄或親自交付主辦單位,俾利進行後續宣傳,違反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名額不遞補。

10. 獎項:依決賽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名至第五名各一件,佳作數名。獎勵如下。 ※ 第一名,乙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 第二名,乙名,獎金4,000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乙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 第四名,乙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 第五名,乙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

11. 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參賽作品需由參賽者本人創作且不曾參與其他活動之作品。參賽者應保證擁有作品的版權與著作權,主辦單位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得獎者須提供並授權原始檔案供主辦單位重製及後續任何形式之應用。

(2) 主辦單位有權因後續廣宣推廣作業,對作品進行必要後製,得獎者於獲得得獎通知時,應提供主辦單位該得獎作品相關原始檔案,可將作品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郵寄或以雲端硬碟連結供主辦單位可以完整取得。若得獎者無法提供或拒絕提供時,則視同參賽者同意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及其得獎資格。

(二)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 1. 活動目的:藉由行動劇的演出,增進校園師生正確用藥的概念,並且藉由此行動劇將正確用藥之觀念推廣至家長、鄰近社區民眾等對象。 2. 活動主題:以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為主軸,搭配以下主題(擇一)自行發揮與準備,行動劇內容均請各校參賽人員與藥師協同準備。

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及以下主題之相關教材請於本活動網站下載。

(1) 正確使用止痛藥

(2) 正確使用制酸劑(胃藥)

(3) 正確使用綜合感冒藥

3. 參加對象: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之師生與藥師(生)組隊參加。

4. 作品規範:每部作品以6-10分鐘為限,不足或超過均酌予扣分,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ov。

5. 參賽方式:「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共分為兩階段比賽,第一階段為縣市初賽、第二階段為全國總決賽,詳細參賽方式如下。

第一階段:縣市初賽

(1) 初賽報名方式:由各縣市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或縣市教育局處(本年度無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之縣市)統一辦理全縣市初賽。

(2) 縣市初賽評分標準(各縣市可依評審需求自行修訂):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主題適切性 35% 內容正確性、演出內容是否合宜。

2. 創新及組織表現 35% 配合主題、內容豐富(創新活潑)、結構完整。

3. 表達及反應 20% 發音及咬字清晰標準,不限使用國語,表達自然、不做作,隨機應變。

4. 時間控制 10% 6-10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第二階段:全國總決賽

(1) 決賽報名方式:各縣市於104年9月18日前擇優提報3至5件縣市初賽獲獎作品參加第二階段全國總決賽,並將決賽繳件資料一併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至主辦單位。詳細說明如下。

A. 決賽作品提報方式:請至本活動網站(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填寫決賽參賽相關資料(如參賽學校名稱、作者、聯絡資訊等)、Youtube連結等參賽訊息。

B. 決賽繳件明細 (a) 參賽光碟1份:光碟上請註明參賽學校名稱、作品名稱(光碟應內含○1作品影片檔、○2劇本、○3參賽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資料務必確認報名資料之完整性與正確性,獎狀製作與相關活動/得獎公告將依報名表資訊製作。 (b) 參賽報名表紙本1份。 (c)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授權使用同意書】1份。

C. 收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師大衛教系 潘映君小姐收。

(2) 全國決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主題適切性 30% 內容正確性、演出內容是否合宜。

2. 創新及組織表現 30% 配合主題、內容豐富(創新活潑)、結構完整。

3. 表達及反應 20% 發音及咬字清晰標準,不限使用國語,表達自然、不做作,隨機應變。

4. 時間控制 10% 6-10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5. 影片投票人氣 10% 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影片投票分數。

A. 統一於104年9月24日公告各縣市參賽作品於正確用藥數位資訊學習網及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供民眾點閱、投票與分享。

B. 於104年9月24日至104年10月20日統計各參賽影片之影片投票人氣(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影片投票分數),影片投票人氣將列入決賽評分。決賽評分將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分審查。

6. 得獎及得獎說明:得獎名單將於104年11月以公文及公告等方式通知得獎者,並公告於正確用藥數位資訊學習網及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

7. 獎項說明:依決賽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名至第五名各一件,佳作數名。獎勵如下。 ※ 第一名,乙名,獎金6,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第二名,乙名,獎金4,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第三名,乙名,獎金3,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第四名,乙名,獎金2,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第五名,乙名,獎金1,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佳作,數名,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請循行政程序予以敘獎。

六、 活動注意事項

(一)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二) 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三)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和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並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宣導品、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

(四) 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五) 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六) 參賽作品及附件資料請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確認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處理。

(七)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公開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八) 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九)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內容與規定,指導單位與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利。

(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七、 其他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人: 潘映君小姐,電話:(02)7734-1710或E-mail:ckck3939@hotmail.com 陳穆蓉小姐,電話:(02)2394-9389或E-mail:klapdlin@gmail.com 「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 【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作品名稱: 參賽人:         (代表人)(以下簡稱甲方)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參加乙方主辦之104年度「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同意於獲獎後,甲方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數讓與乙方,且不對乙方及其轉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如未依此辦理,同意取消獲獎資格,並歸回所領之全數獎金和獎狀,且不得對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甲方同意並保證遵從下列條款:

1. 甲方擁有完全履行並簽署本同意書之權利與權限。

2. 甲方授權之著作內容與圖片皆為自行創作。

3. 著作財產權同意由乙方完全取得,並供公布、刊登、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4. 授權之著作絕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甲方保證本著作是未曾公開與得獎的原創作品。 6. 本人願意負起法律責任。 7. 因製作之需要,乙方可在不違背原創理念之前提下修改本人之著作。 立書人:            (代表人)(簽名蓋章) 身份證字號: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決賽報名表 收件編號(主辦單位填寫): 學校名稱        縣市,學校:        作品名稱 作品長度     分鐘 參賽者姓名(可自行增訂) 指導老師 (聯絡人) 姓名: 連絡電話: E-mail: 指導藥師 姓名: 連絡電話: E-mail: 聯絡地址 (聯絡人) □□□-□□ 作品創意及 設計理念 (300字內為原則)

備註 ※決賽繳交內容:

1.報名表、

2.授權書、

3.光碟乙份,光碟正面須註明參賽學校名稱、作品名稱(內含影片檔、劇本、報名表word檔等相關資料)。 ※每一份作品請分開填寫並準備上述各項資料。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內容與規定,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 【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作品名稱: 參賽人:         (代表人)(以下簡稱甲方)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參加乙方主辦之104年度「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同意於獲獎後,甲方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數讓與乙方,且不對乙方及其轉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如未依此辦理,同意取消獲獎資格,並歸回所領之全數獎金和獎狀,且不得對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甲方同意並保證遵從下列條款:

1. 甲方擁有完全履行並簽署本同意書之權利與權限。

2. 甲方授權之著作內容與圖片皆為自行拍攝與創作。

3. 著作財產權同意由乙方完全取得,並供公布、刊登、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4. 授權之著作絕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甲方保證本著作是未曾公開與得獎的原創作品。 6. 本人願意負起法律責任。 7. 因製作之需要,乙方可在不違背原創理念之前提下修改本人之著作。 立書人:            (代表人)(簽名蓋章) 身份證字號: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正確用藥你我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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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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