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廣告停看聽,看緊荷包過好年!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不用節食…終結肥滿,效果迅速驚人…」、「…有效降低體脂肪(體脂-27%,腹脂-34%),打敗體脂肪改變來真的。…」、「…很容易造成骨質疏鬆的危險,…幫你推薦的這個,可以讓我們現吃現吸收…」等,這些都是食藥署104年度查獲的違規廣告,年節期間正是購物消費的高峰期,食藥署去年監控於電子媒體宣播之廣告,違規次數排名前5名者,分別為黃馬琍老師喜兒法a莎依纖鮮自然超值組、台鹽優青素、大自然鈣補樂、三勝精寶及愛之味健字號紅神孅健康窈窕組,並呼籲民眾切勿輕信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均衡的飲食作息及運動計畫才是達到健康與美麗的最佳方式!
食藥署於去年度監控電子媒體(電視、電臺、網路)廣告計10,452件、時數達2,397小時,共查獲1,102件違規廣告,其中食品類高達788件(71.5%)為首,化粧品類172件(15.6%)次之,再其次則為藥物類142件(12.9%)。另以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宣稱之效能類型統計顯示,以宣傳「美膚美容」(17.1%)、「減肥瘦身」(13.2%)、「血液循環」(11.3%)功效分據前三名。
據統計,104年度全國(中央及地方)衛生機關總計裁處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計6,253件,罰鍰金額達新台幣1億5,152萬元,而廣告違規率業由99年1月之13.9%,降至104年12月之5.0%。未來衛生機關將持續努力,加強稽查違規廣告,以維護民眾健康及消費權益。
食藥署呼籲民眾,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任何療效,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且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切勿輕信誇大不實或宣稱具有療效的廣告。另,民眾如對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內容有疑問時,亦可至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網址: http://illegal-ad.fda.gov.tw/),做為選購產品之參考。民眾發現疑似違規之藥物食品廣告,歡迎善用1919全國食品安全專線,共同打擊不肖業者,保障國人就醫、用藥、美容、飲食之健康及安全。
食藥闢謠「停看聽」三步驟 讓你聰明遠離謠言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最新網路流傳的毒化粧品清單?」、「蘑菇中毒造成多人死亡?」、「多喝大骨湯可以補鈣?」、「柿子和螃蟹一起吃會中毒?」、「煮蟹肉棒外包裝的塑膠套可以不用拆?」,您知道這些都是錯誤訊息嗎?您有跟上最新的食藥闢謠進度了嗎?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自今(104)年4月24日起,在官網(www.fda.gov.tw)成立「食藥闢謠專區」,蒐集各種通訊軟體(如Line)、社群網路(如FB)及網路論壇上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安全等的不實謠言,迄今已逐一破解並發布超過130則謠言。
面對每天都會收到親朋好友轉載的謠言,民眾該怎麼辦?食藥署教導大家「停看聽」三步驟,第一:「停-停止轉載謠言」,也就是在尚未確實訊息正確性之前,務必要停止轉載行為,讓謠言沒有機會再繼續傳遞;第二:「看-看正解長知識」,趕快上食藥署闢謠專區,看看類似謠言的正確解答,讓自己增長知識、釐清謠言真相;第三:「聽-聽專家破迷思」,當民眾看到謠言與自身疾病、健康相關之處,應先尋求正規醫療的協助,讓醫生來協助破除謠言,並應遵守醫囑接受治療,避免誤信網路偏方而耽誤最佳治療時機。
食藥署表示,因應現下各種即時通訊、網路論壇及網路普及性,食藥署將持續蒐集各類謠言,適時闢謠。另外,考量實證研究的重要性,也邀請醫學、藥學、毒理學、風險評估、營養學、食品科學等各領域專家,必要時提供專業諮詢與回應正確內容,以提供民眾正確資訊。食藥署也提醒大家,現在就可上網搜尋「食藥闢謠專區」進行瞭解,並踴躍與親朋好友分享轉貼,當然也歡迎民眾提供想要解惑的謠言,可以上食藥署官網(www.fda.gov.tw)「首頁/為民服務信箱/我有話要說」,留下想要闢謠的內容,一起攜手破除謠言!
正確使用熱敷墊,暖身暖心又安全!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為了放鬆緊繃的肌肉,民眾往往會選用可以維持一定溫度的熱敷墊來達到治療目的,但您知道嗎?若未注意使用溫度以及時間,可能會造成燙傷或皮膚炎的傷害,反而得不償失!
動力式熱敷墊為第一等級的醫療器材,是提供體表乾熱治療的電力醫用器材,可在使用時維持一定的溫度。在使用熱敷墊時應注意「三要四不」才能確保安全:
要注意溫度:熱敷墊直接接觸到皮膚表面時,溫度應於45℃以下;若是熱敷墊與皮膚間隔著衣服或者毛巾,熱敷溫度可調高至50℃。
要控制時間:進行熱敷的時間不能超過約15至20分鐘,否則可能會因為熱蓄積於體表而導致燙傷。
要小心位置:皮膚較嫩的部位(如脖子),對熱的耐受度較低,因此需要注意使用熱敷墊的位置,以免燙傷。
不使用於嬰兒及對溫度感覺遲鈍者(例如孕婦、糖尿病患等)。
不於易燃環境下,或鄰近充滿氧氣及氧氣儲存設備旁使用。
不以強力壓折及扭曲方式使用或收納熱敷墊。
不以別針或其他金屬物品固定熱敷墊,以避免觸電。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您,在選購動力式熱敷墊時,請牢記「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二看三會用」,「一認」認識動力式熱敷墊為醫療器材;「二看」購買前應看清包裝上是否有刊載衛生福利部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完整之標示內容,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品名等,並確認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等資訊;「三會用」使用前務必詳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才能夠正確使用。
食藥署提醒您,如需查詢藥物許可證產品相關資料,可至食藥署網站之藥物許可證資料庫查詢(連結:食藥署網站首頁http://www.fda.gov.tw >業務專區>醫療器材>資料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使用醫療器材後,如發現品質不良之醫療器材,或因使用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之不良反應,請立即通報衛生福利部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qms.fda.gov.tw/。
看得到、聽得到、讀得懂,非處方藥外盒及說明書改版換新裝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今(104)年度進行「民眾用藥健康素養」調查發現,4成以上不仔細閱讀藥品外盒及藥袋資訊,3成以上民眾無法完整說出藥品的用途,高達約6成民眾說不出自己正在服用藥品的藥名。
為兼顧民眾用藥安全與閱讀習慣,食藥署已先參考醫藥先進國家規定,針對非處方藥的外盒及說明書(仿單)進行改版,使民眾更容易閱讀;在修訂說明書(仿單)內容,要求依照藥品資訊的重要程度,如:品名、用途(適應症)、注意事項、用法用量等於說明書(仿單)中呈現,為提高民眾閱讀便捷性,在藥品外包裝方面,要求外盒最大面積處應呈現藥品部分重要資訊,此次外盒規劃增加「不得使用族群」、「諮詢電話」等,更應用QR Code科技技術,協助視障或銀髮族群等視力不佳族群,透過手機掃描QR Code轉化語音閱讀,取得上述相關藥品重要資訊。
最新製藥產業年鑑數據顯示,台灣非處方藥2014年銷售總額高達80億,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民眾使用前是否詳細閱讀仿單及充分取得相關資訊實為重要。過去非處方藥品中部分成分,懷孕或特殊病患不得使用的資訊僅刊載於仿單中,民眾需於購買後拆除原包裝始可獲得該等資訊,除不利判斷是否適合使用,更容易造成消費糾紛,藉由此次改版將有效解決此類問題。
食藥署提醒民眾「生病找醫師、用藥問藥師」,用藥前應先充分閱讀說明書(仿單),並多利用住家附近的社區藥局,找一個信賴的社區藥局藥師當全家人的家庭藥師,讓藥師守護您用藥安全。
正確聰明消費,藥您食得安心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為了提升消費者保護概念及風險溝通教育,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委託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消基會),透過民間社會教育系統(如社區大學、教師研習會等),針對自我教育動機強烈之社區民眾及教育工作者族群,於全台辦理27場次教育研習會,共有1,358人次參與,並針對研習會學員進行認知問卷調查,結果發現整體問卷回答正確率為85.2%,其中藥品安全議題部分,回答正確率皆超過9成,顯示學員對用藥安全等議題有良好的認知與正確的觀念。另尚有3成8的學員「不會主動去了解食品製造的方式與過程」,可能是因為製程涉及專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困難,未來可再加強此部分的衛教。
研習會課程藉由討論消費者生活息息相關之各項食品藥物化粧品安全議題,以民眾關心的角度進行說明宣導,加強消費者保護概念及風險溝通教育。課程規劃讓學員能夠瞭解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消費爭議處理、衛生相關法規,及食品、藥物、化粧品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與正確處理方式,提升消費者對食品、藥物、化粧品衛生安全正確認知,降低疑慮及恐慌。研習會最遠深入高雄六龜鄉的旗美社區大學,該堂課最年輕的學員為70多歲的老爺爺,還有許多拄著拐杖、以輪椅代步的老人家踴躍參與課程。除此之外,社區大學中也有許多家庭主婦進修充電,當講師教到有關食安消費者保護議題,以及如何避免食品藥物消費糾紛,學員反應非常熱絡,紛紛表示要回家告訴親朋好友怎樣當個聰明的消費者。透過研習課程民眾可進一步成為種子宣導員,並將相關概念傳遞於親朋好友,讓大家都能聰明消費、藥食安心。
食藥署與消基會共同提醒民眾,聰明的消費者不可不知5個避免消費糾紛的小技巧:1.不買價格過低的產品;2.不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的產品;3.不信、不聽、不買、誇大不實的產品;4.購買時索取發票及收據並留存;5.購買政府認證標章(如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的產品。如果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時,可循法律途徑,或直接撥打全國食品安全專線1919,透過選項3轉接至各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提供諮詢服務。
因應流感季即將到來,自即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對象,符合條件者請及早就醫與用藥,確保自身及親友健康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為減少今(104)年秋冬流感疫情可能的衝擊,疾病管制署宣布,自即日(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增加「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二類,並將視疫情狀況隨時調整擴大適用期間。
疾管署表示,目前已配置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瑞樂沙及克流感約26萬人份至全國3千多家合約醫療機構,未來將視疫情需要調整配置量。民眾符合以下條件,均可依規定使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1)符合「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2)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3)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4)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具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5)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5)、(6)經各區管制中心防疫醫師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7)符合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者、(8)新型A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9)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10)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11)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如附件)。
國內流感疫情近期呈緩升趨勢,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上週共新增4例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及1例經審查與流感相關死亡病例,本流感季自7月1日以來,截至11月30日累計149名流感併發重症病例,其中26名死亡。上週門急診類流感就診病例百分比分別為1.1%、8.4%(去年同期為1.0%、8.0%),較前一週略升,門診就診人次為52,378。第45週社區流感病毒陽性率11.1%,另流感病毒抗原分析顯示,檢出病毒株型別均與本流感季疫苗株吻合,目前未檢出任何抗藥性病毒株。
疾管署呼籲,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平時應養成勤洗手、良好的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如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戴口罩儘速就醫及早治療,依醫囑服用藥物,並於家中休養。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正確使用綜合感冒藥_教案2015-07-01
宣導影片-全民健保永續經營-全民健保真偉大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ohzXuvxRPs
每當看完病領藥回家之後,很多人習慣隨手把藥物放在飲水機旁、客廳、書桌或汽車裡,但卻容易忽略了,藥品跟食品一樣,萬一儲存不當,很容易就會變質而造成身體不適喔!
您知道該如何正確使用及儲存藥品才能確保藥品療效、安全及品質嗎?食藥署提醒大家,使用藥品與儲存要注意以下四個步驟:
.服用藥品前應詳閱藥袋標示或藥品說明書:從醫療機構領回的藥品,應確實遵照藥袋標示使用;自藥局購買的指示品,建議先向藥師問清楚藥品的使用方式,並依照藥師指示與藥品說明書正確使用。此外,建議保留藥袋及藥品說明書,當不清楚如何使用時,就可以參考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說明。
.注意用藥後的身體情況,如有不適,儘速就醫:服用藥物期間如果出現身體不適,或服藥後病情沒有獲得改善,建議您應儘速就醫,以減低藥品不良反應的風險,避免延誤治療。食藥署提醒民眾,請勿長期服用自行從藥局購買的指示藥品。
.藥品儲存應避光、避濕及避熱,並分別保存:藥品建議放置在原有的包裝內,且存放在乾燥、陰涼的環境,例如:暗處的抽屜。不可存放在潮濕、悶熱或陽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如浴室、廚房、窗邊等。內服及外用藥最好分開保存,以免混淆,且應該與食品分開保存,並要存放在兒童不容易取得的地方。
.確認保存期限:民眾常誤以為藥品包標示的保存期限為藥品的使用期限,卻沒有考慮到藥品開封後已經不是原本的儲存情況,藥品包裝標示的保存期限是指在未開封情況的保存期限,藥品只要開封與外界空氣、濕氣接觸,就會縮短其保存期限。因此,已經開封的藥品,服用前應注意是否有變質,例如錠劑變色、膠囊變軟、糖衣融化等情況,如果三個月內沒吃完,建議就不要再使用了。此外,從醫院領回來經分裝的藥品,如果當次沒有服用完畢,也建議您要丟棄,不要再使用。
用藥指導服務 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
文/藥劑部台北總院張雅惠藥師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有效推廣民眾正確用藥教育之知能,2015年於全國北、中、南、東及離島,設置26家「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馬偕紀念醫院藥劑部是其中一員,負責大台北地區社區民眾之用藥安全教育模式開發及相關推廣計畫。
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提供可近性的藥事照護服務,讓民眾瞭解藥事人員的專業及藥事照護服務的重要性。馬偕紀念醫院藥劑部並深入社區關懷據點,教導民眾如何正確使用藥物,避免受藥物廣告誘惑及不正確地用藥。
本院「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設置於台北總院一樓藥劑部的藥物諮詢室,提供各項藥物諮詢服務,包括特殊劑型操作指導、抗凝血(劑?)注意事項及特殊病人用藥指導(如:視障者的點字貼紙等),並備有各項藥品衛教單張、正確用藥教育宣導等供民眾索取。亦設置藥物查詢機供民眾查詢藥品外觀、用途、注意事項。
民眾有任何用藥問題,現場都有專業藥師提供諮詢服務,另外也可以透過網路或24小時藥物諮詢專線:(02)2543-3535轉2291,歡迎民眾踴躍詢問。
同時,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亦肩負培訓正確用藥教育種子師資、舉辦創意教學活動、接受各團體與本資源中心結盟,共同推動民眾正確用藥知識等任務。
今年主題為正確使用「綜合感冒藥」,綜合感冒藥只能緩解症狀,不能殺死病毒,亦不能預防感冒;且市售綜合感冒藥為多種成分的複方,應在醫師或藥師指示下使用,以免發生重複用藥或交互作用。感冒用藥同樣要宣導的還有人認為感冒就一定要吃抗生素,但抗生素對於病毒引起的感冒是無效的,除非有次發性的細菌感染,否則感冒不一定要使用。
正確用藥教育資源中心會將民眾用藥相關的衛教訊息,融入創意教學活動模式與宣導文宣的發展設計中,結合各區藥事資源一起推動,進而減少健保及醫療資源的浪費。
結合婦幼關懷月辦理正確用藥推廣活動
例如每年的馬偕婦幼關懷月慶祝活動,便是藥師與民眾接觸的好管道。透過擺攤活動中藥師自行設計的戳戳樂遊戲,以一問一答方式與民眾進行互動,理解民眾的用藥觀念是否正確,並藉此導正錯誤的用藥行為。利用簡單的道具、新鮮有趣的方式,吸引民眾參與活動,就能有效宣導。
104年度「推廣校園正確用藥教育模式」計畫 「我家藥健康」小故事/行動劇比賽實施辦法
一、 背景說明 為落實校園正確用藥教育,鼓勵學校與藥師合作,提升師生、家長與社區民眾正確用藥行為,營造校園及鄰近社區用藥安全之氛圍,104年度將辦理「我家藥健康」小故事/行動劇徵選活動,展現校園正確用藥宣導的活力與創意。
二、 計畫目的
(一) 鼓勵學校與藥師合作,共同創作「藥健康小故事」與「我家藥健康」行動劇,以增能師生、家長與社區民眾正確用藥知能。
(二) 透過「藥健康小故事」與「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在學校與社區各項活動(如校慶園遊會、親子日等)的演出,及運用學校與社區媒體露出,傳達正確用藥觀念。
(三) 鼓勵學校結合家長與社區資源,針對家中常見的用藥迷思及錯誤用藥行為,發展推動「我家藥健康」正確用藥親職教育。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教育部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南大學
(三) 協辦單位:各縣市教育局(處)、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健康促進學校協會
四、 辦理模式 本次活動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南大學與各縣市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共同辦理,其分工及權責如下: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提供「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平臺,安排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提供相關諮詢。
(二) 開南大學:提供「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平臺,安排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提供相關諮詢。
(三) 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統籌該縣市甄選及培訓活動,安排104年度「我家藥健康」正確用藥教育活動各校參與等事宜。
五、 甄選方式(本年度共有2項全國性徵選活動)
(一) 「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
1. 活動目的:藥可救人,不當使用會害人,本活動乃徵集生活中因正確用藥而藥到病除,或錯誤使用而造成傷害的案例,以為發展衛生教育教材之生活資料。
2. 活動主題:請參賽者以描述自身或親朋好友正確用藥、藥到病除的經驗,或錯誤用藥(含毒品)造成傷害的經驗撰寫成短文或是小故事。例如: (1) 阿公阿媽吃錯藥 (2) 藥到病除 (3) 我家的好鄰居-社區藥局 (4) 我家的藥師朋友 (5) 陪同阿公阿媽逛藥局的心得
3. 參加對象:國內各國中以上學校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不限個人或團體。
4. 作品規範:600字內,可以圖片+文字完整呈現作品內容。
5. 參賽方式:參賽作品一律經由網路投稿,參賽者需於報名截止時間內將作品以WORD或PDF檔(不接受其他格式)上傳至活動網站(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並於活動網站填寫基本資料、作品名稱(20字內)等資料。
6. 活動期程 (1) 徵選時程:104年4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 (2) 評選時程:104年7月進行評選
7.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衛生福利部代表、專家學者3-5名共同進行評審工作。所有參賽作品將由執行單位,先就違反善良風俗,內容離題…等文章作初步篩選,淘汰不符規定之參賽作品,再由評審依評分標準評選。 8.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1. 主題掌握 50% 2. 劇情架構(組織性、推廣性) 30% 3. 創意呈現 20%
9. 得獎及得獎說明: (1) 得獎名單將於104年8月上旬公佈於活動網頁。 (2) 得獎名單公布後7日內,得獎者應連同作品介紹等電子檔資料及「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逕寄或親自交付主辦單位,俾利進行後續宣傳,違反者,取消其得獎資格,名額不遞補。
10. 獎項:依決賽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名至第五名各一件,佳作數名。獎勵如下。 ※ 第一名,乙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 第二名,乙名,獎金4,000元,獎狀乙紙。 ※ 第三名,乙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 第四名,乙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 第五名,乙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
11. 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參賽作品需由參賽者本人創作且不曾參與其他活動之作品。參賽者應保證擁有作品的版權與著作權,主辦單位不承擔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得獎者須提供並授權原始檔案供主辦單位重製及後續任何形式之應用。
(2) 主辦單位有權因後續廣宣推廣作業,對作品進行必要後製,得獎者於獲得得獎通知時,應提供主辦單位該得獎作品相關原始檔案,可將作品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郵寄或以雲端硬碟連結供主辦單位可以完整取得。若得獎者無法提供或拒絕提供時,則視同參賽者同意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及其得獎資格。
(二)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 1. 活動目的:藉由行動劇的演出,增進校園師生正確用藥的概念,並且藉由此行動劇將正確用藥之觀念推廣至家長、鄰近社區民眾等對象。 2. 活動主題:以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為主軸,搭配以下主題(擇一)自行發揮與準備,行動劇內容均請各校參賽人員與藥師協同準備。
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及以下主題之相關教材請於本活動網站下載。
(1) 正確使用止痛藥
(2) 正確使用制酸劑(胃藥)
(3) 正確使用綜合感冒藥
3. 參加對象: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之師生與藥師(生)組隊參加。
4. 作品規範:每部作品以6-10分鐘為限,不足或超過均酌予扣分,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ov。
5. 參賽方式:「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共分為兩階段比賽,第一階段為縣市初賽、第二階段為全國總決賽,詳細參賽方式如下。
第一階段:縣市初賽
(1) 初賽報名方式:由各縣市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或縣市教育局處(本年度無正確用藥教育中心學校之縣市)統一辦理全縣市初賽。
(2) 縣市初賽評分標準(各縣市可依評審需求自行修訂):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主題適切性 35% 內容正確性、演出內容是否合宜。
2. 創新及組織表現 35% 配合主題、內容豐富(創新活潑)、結構完整。
3. 表達及反應 20% 發音及咬字清晰標準,不限使用國語,表達自然、不做作,隨機應變。
4. 時間控制 10% 6-10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第二階段:全國總決賽
(1) 決賽報名方式:各縣市於104年9月18日前擇優提報3至5件縣市初賽獲獎作品參加第二階段全國總決賽,並將決賽繳件資料一併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至主辦單位。詳細說明如下。
A. 決賽作品提報方式:請至本活動網站(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填寫決賽參賽相關資料(如參賽學校名稱、作者、聯絡資訊等)、Youtube連結等參賽訊息。
B. 決賽繳件明細 (a) 參賽光碟1份:光碟上請註明參賽學校名稱、作品名稱(光碟應內含○1作品影片檔、○2劇本、○3參賽報名表電子檔,報名資料務必確認報名資料之完整性與正確性,獎狀製作與相關活動/得獎公告將依報名表資訊製作。 (b) 參賽報名表紙本1份。 (c)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授權使用同意書】1份。
C. 收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師大衛教系 潘映君小姐收。
(2) 全國決賽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比重 項目內容
1. 主題適切性 30% 內容正確性、演出內容是否合宜。
2. 創新及組織表現 30% 配合主題、內容豐富(創新活潑)、結構完整。
3. 表達及反應 20% 發音及咬字清晰標準,不限使用國語,表達自然、不做作,隨機應變。
4. 時間控制 10% 6-10分鐘為限,超過或不足酌予扣分。
5. 影片投票人氣 10% 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影片投票分數。
A. 統一於104年9月24日公告各縣市參賽作品於正確用藥數位資訊學習網及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供民眾點閱、投票與分享。
B. 於104年9月24日至104年10月20日統計各參賽影片之影片投票人氣(正確用藥互動數位資訊學習網影片投票分數),影片投票人氣將列入決賽評分。決賽評分將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分審查。
6. 得獎及得獎說明:得獎名單將於104年11月以公文及公告等方式通知得獎者,並公告於正確用藥數位資訊學習網及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
7. 獎項說明:依決賽成績擇優錄取第一名至第五名各一件,佳作數名。獎勵如下。 ※ 第一名,乙名,獎金6,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第二名,乙名,獎金4,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第三名,乙名,獎金3,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第四名,乙名,獎金2,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第五名,乙名,獎金1,000元,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佳作,數名,團隊成員獎狀乙紙。 ※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請循行政程序予以敘獎。
六、 活動注意事項
(一)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二) 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三)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和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不另提供稿費並視需要得請參賽者無償配合修改,並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媒宣素材、宣導品、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
(四) 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若參賽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專利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五) 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六) 參賽作品及附件資料請以掛號方式郵寄,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過程、費用及寄件後確認事項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處理。
(七)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公平、公正、公開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八) 得獎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九)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內容與規定,指導單位與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權利。
(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七、 其他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聯絡人: 潘映君小姐,電話:(02)7734-1710或E-mail:ckck3939@hotmail.com 陳穆蓉小姐,電話:(02)2394-9389或E-mail:klapdlin@gmail.com 「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 【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作品名稱: 參賽人: (代表人)(以下簡稱甲方)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參加乙方主辦之104年度「藥健康小故事」短文徵選活動,同意於獲獎後,甲方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數讓與乙方,且不對乙方及其轉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如未依此辦理,同意取消獲獎資格,並歸回所領之全數獎金和獎狀,且不得對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甲方同意並保證遵從下列條款:
1. 甲方擁有完全履行並簽署本同意書之權利與權限。
2. 甲方授權之著作內容與圖片皆為自行創作。
3. 著作財產權同意由乙方完全取得,並供公布、刊登、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4. 授權之著作絕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甲方保證本著作是未曾公開與得獎的原創作品。 6. 本人願意負起法律責任。 7. 因製作之需要,乙方可在不違背原創理念之前提下修改本人之著作。 立書人: (代表人)(簽名蓋章) 身份證字號: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決賽報名表 收件編號(主辦單位填寫): 學校名稱 縣市,學校: 作品名稱 作品長度 分鐘 參賽者姓名(可自行增訂) 指導老師 (聯絡人) 姓名: 連絡電話: E-mail: 指導藥師 姓名: 連絡電話: E-mail: 聯絡地址 (聯絡人) □□□-□□ 作品創意及 設計理念 (300字內為原則)
備註 ※決賽繳交內容:
1.報名表、
2.授權書、
3.光碟乙份,光碟正面須註明參賽學校名稱、作品名稱(內含影片檔、劇本、報名表word檔等相關資料)。 ※每一份作品請分開填寫並準備上述各項資料。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內容與規定,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 「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 【個人及團體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作品名稱: 參賽人: (代表人)(以下簡稱甲方)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參加乙方主辦之104年度「我家藥健康」行動劇徵選活動,同意於獲獎後,甲方將其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全數讓與乙方,且不對乙方及其轉授權之第三人行使著作人格權。如未依此辦理,同意取消獲獎資格,並歸回所領之全數獎金和獎狀,且不得對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甲方同意並保證遵從下列條款:
1. 甲方擁有完全履行並簽署本同意書之權利與權限。
2. 甲方授權之著作內容與圖片皆為自行拍攝與創作。
3. 著作財產權同意由乙方完全取得,並供公布、刊登、重製、公開傳輸、公開播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4. 授權之著作絕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甲方保證本著作是未曾公開與得獎的原創作品。 6. 本人願意負起法律責任。 7. 因製作之需要,乙方可在不違背原創理念之前提下修改本人之著作。 立書人: (代表人)(簽名蓋章) 身份證字號: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